《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序
簡牘是出土文獻中年代跨度長、出土地點廣、内容最爲繁雜的部分,一直是學者們關注的焦點。批量出土的簡牘中,時代最早者當屬湖北隨州戰國早期曾侯乙墓所出土的竹簡,晚者如新疆樓蘭遺址出土晉簡、湖南郴州蘇仙橋古井出土晉簡,等等,總數已超過三十萬枚。另外,漢代就已出現以民族文字寫就之佉盧文木牘,至唐宋時尚見吐蕃文及西夏文的木牘,不過彼時漢文簡牘已從文字載體的主流退出。如果以上世紀七十年代作爲簡牘出土高潮之始,則初期當以西北出土簡牘爲大宗,知名者如甘肅、内蒙古出土的居延漢簡等,大部分都是簡牘文書。同時期或稍後出土的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竹簡、湖南長沙馬王堆漢墓簡牘帛書等則堪稱典籍之最。
一九九六年之後,簡牘的出土呈現後浪逐前浪之勢,令人眼花繚亂、目不暇接,不僅内容豐富,一些考古現象甚至“顛覆”以往的“常識”,需要重新認識。以湖南出土簡牘爲例,近二十年來,每一批出土量動輒數萬、近十萬者常常出自古井,前所未見,説它是“井噴”,可謂名副其實。
一九九六年,在長沙走馬樓的二十二號古井裏,出土近十萬枚三國吳簡;二〇〇二年湖南湘西龍山縣里耶鎮一號古井發現了三萬餘枚秦代簡牘;二〇〇三年長沙市走馬樓東側八號古井出土數千枚西漢簡牘;二〇〇四年在長沙東牌樓古井中發現了四百二十六枚東漢時期的簡牘,其中有二百十六枚寫有文字。二〇〇四年在郴州蘇仙橋古井發現了六百多枚晉簡,超過了以往發現的晉簡總數。二〇一〇年長沙五一廣場地鐵站一號古井出土簡牘約七千枚。二〇一三年,湖南益陽兔子山遺址古井出土戰國、秦漢至孫吳時期簡牘近萬枚。以上僅是舉其數例,可見湖南境内僅古井出土的簡牘已近二十萬枚,佔全國出土簡牘近三分之二。這些簡牘又呈現比較複雜的狀態,有共性亦有個性,許多現象尚待我們去破解。
走馬樓二十二號古井出土簡牘,除上層已被人爲干擾而散亂外,處於中下層的簡牘大多碼放整齊,據揭剝圖及内容,許多簡冊尚可復原,大多爲田畝賦稅檔案,使用年代也集中在嘉禾元年至嘉禾六年之間(公元二三二至二三七年)。走馬樓八號古井出土之西漢簡牘,大多爲漢長沙國的司法行政文書,年代集中在漢武帝早期。二者時間跨度都不大,故其碼放入井,似爲故意安排,很難説成是廢棄行爲。是何動機促成,却是可以討論的問題。
里耶古井出土簡牘爲秦始皇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二年間物(公元前二二二至前二〇八年),爲秦洞庭郡遷陵縣日常文檔,涉及内容廣泛,因秦祚短暫,不排除其被廢棄的可能。
湖南益陽兔子山遺址古井出土簡牘,包括戰國、秦漢至孫吳時期的簡牘,殘斷尤甚,能復原的幾率很小,説它當初是被廢棄的,合情合理。
還有一種現象是墓葬出土簡牘中少見的,即古井出土簡牘往往摻雜許多無字者,甚至半成品或用途不明的木構件。如走馬樓吳簡最初估量爲十六萬枚左右,除多估因素外,無字簡亦佔一定比例,最後出版的編號當不超過十萬。同樣,里耶秦簡及五一廣場東漢簡牘中,未見字迹者也有三分之一。有趣的是走馬樓古井出土西漢簡中,有很多是無字簡及用於製作簡牘的材料或半成品。簡材與簡牘共存,屬保存還是廢棄行爲就更難判斷了。凡此種種,都有待我們深入探究。
長沙歷史悠久,楚時屬黔中,秦設長沙郡,自此至漢晉,它一直是湖湘地區的政治、軍事、經濟與文化中心。而五一廣場所在,又是歷代長沙郡(國)及臨湘縣(侯國)衙署舊址。上文所見走馬樓、東牌樓、五一廣場地鐵站等出土簡牘的古井皆位於此。批量較少的,如二〇一一年長沙尚德街古井發現簡牘二百枚也屬此範圍。二〇一四年長沙市青少年宮古井出土西漢簡牘近百枚,離五一廣場也不遠。可以説湖南省出土簡牘的大部即出自這片古衙署遺址,合計總數有十多萬枚,製作年代歷時近四百年,因其規模很大,延續時間較長,從而爲我們進行大時間跨度的研究提供了便利。
五一廣場出土東漢簡牘的數量僅次於走馬樓三國吳簡,爲出土簡牘大宗之一。從史料的角度看,它的出土具有填補“空缺”之效。西北簡中尚見一些東漢初葉的簡牘,屬中後期者則比較少見,而五一廣場簡牘不僅數量上遠超以往全國出土東漢簡牘的總和,還填補了這個時期簡牘乃至傳世古籍所沒有的内容,使我們看到過去沒有機會見到的歷史真相。
東漢是古代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時期,相應的田畝賦稅戶籍制度,與西漢相比已然發生改變。
走馬樓吳簡出土後,人們即發現當時的名籍戶口多以鄉、里爲單位登記入冊,而田畝賦稅則以鄉、丘劃分造冊,兩種體制並行,各有側重,源於何時,却未有深究。五一廣場簡牘出土後發現了同樣的現象,知其一脈相承。另外,五一簡所見司法案件中對嫌疑人或證人住地的描述,往往也以鄉、亭、丘爲單位,則治安監督之亭轄丘當可肯定。簡文中出現的大量地名及其反映的隸屬關係,則是研究東漢歷史地理的珍貴資料。
耕地的擴大,農業與商業的發展,使稅源廣開,故五一簡中出現名目繁多的“丈田史”、“趣租史”之類,以應付新的時局,但隨之有關田地及買賣的糾紛同步增多,許多民事關係的調整,當可作爲東漢法制史研究的重要課題。
東漢人口的大規模流動,使固守舊律、企圖要求農民返鄉成爲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簡文稱之爲“勢不歸本鄉”,故推行“隨人在所占”的政策,即落戶於流動所達地區遂成新規,目的不外是使國家能控制人口,獲得勞動力與稅收。
和平繁榮常常造成官吏的懈怠,五一簡所見“不以徵遝爲意,不承用詔書”指的就是其中較爲嚴重的不作爲。簡文又多見行賄官吏、官貪及以公謀私的案例,懲治皆極嚴厲,對研究當時的吏治很有幫助。
五一廣場眾多古井出土簡牘之時代大體銜接,展示了各種名物制度的繼承與演變。五一簡所見臨湘侯國諸鄉,如南鄉、桑鄉、平鄉等,依然見於走馬樓三國吳簡。亭、丘、里的情況也一樣,可看出吳國的許多制度承自東漢,也可看出東漢顯然已在改革西漢舊制。又如五一簡常見有“君教諾”字樣的木牘,“諾”或寫作“若”,是批示文字,同意的意思,多以草體寫就。到了走馬樓吳簡所見,有的“諾”字已完全符號化,看不出原字的模樣了,木牘中的敘述文字也趨於簡化。如此成系列而演變脈絡清晰的資料,無疑給我們的研究提供了許多便利。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隨着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竹簡及湖南長沙馬王堆簡牘帛書的大量出土,國家文物局曾組織來自文博系統、大學及科研單位的專家組成整理小組,到北京集中進行整理與研究,獲得較好效果。隨後又組成湖北雲夢睡虎地秦簡、甘肅居延漢簡、湖北張家山漢簡、江蘇連雲港尹灣漢墓簡牘、新疆吐魯番文書等整理小組,成果頗豐。這次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的整理,是以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爲平臺,採取自願合作、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發揮各自特長的方式進行。合作单位中,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具有豐富的考古工作經驗,上文所述長沙市範圍内出土的簡牘,都是該所發掘的,手段科學,層位明確,簡牘的前期清理與日常維護做得也很周到,同時還有簡牘整理與研究能力。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的前身有一部分是從上文所述簡牘帛書整理小組發展而來,在簡帛整理方面有傳統優勢。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和湖南大學嶽麓書院則有着較多的人才資源及簡帛整理的豐富經驗。通過四家單位的精誠合作,五一廣場東漢簡牘的整理工作必能順利進行,取得預期的學術成果。
二〇一七年五月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壹)(贰)》
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
2018年12月
中西書局全體同仁沉痛悼念並深切緬懷李學勤先生!李學勤先生千古!